一、时间:2008年10月29--10月31日
二、地点:学校田径场
三、参赛对象:高一、高二、高三年级在校学生
四、报名办法:以班为单位,每人限报二项(接力除外),每一单项限报五人。
五、比赛项目
男子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3000米、4*100米接力、4*4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
女子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4*100米接力、4*4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
六、竞赛办法: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《田径竞赛规则》执行。
七、裁判组成:经大会组委会商定,抽调部分教师和学生担任本次运动会的执行裁判。
八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1、各单项分年级各取前六名按7、5、4、3、2、1记入团体总分;男、女4*100M,4*400M接力分年级各取前6名,按14、10、8、6、4、2记入团体总分;各项前三名获得者予以适当物质奖励。
2、打破校记录者加7分,达二级运动员成绩标准者加7分,实行累计加分。
3、团体名次高一、高二、高三年级各取前六名予以奖励。若团体总分相等,则以获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,依次类推。
4、教工各单项取前六名予以适当物质奖励。
5、入场式评分记入文明班考评。
6、本届运动会设大会组织奖三名(高一、高二、高三年级各一名),由大会组织奖评比小组评选,对获得组织奖的班按竞赛团体名次第六名得分记入文明班考评。
九、组织奖标准
1、参赛班会前积极训练、准备充分。
2、班主任能认真组织本班学生按时参加比赛。
3、班参赛率高,比赛成绩好。
4、自始至终遵守大会纪律、热情为大会服务,按规定进出场。
5、尊重裁判、尊重对方、尊重观众、文明礼貌、比赛作风好。
十、入场式评分标准
1、精神饱满,集体荣誉感强;
2、队列整齐,步伐一致;
3、着装整洁,具有特色;
4、指挥得当,口号宏亮。
十一、其它规定
1、凡报有比赛项目,无故缺赛者的班不得参加大会组织奖的评比,缺赛一人次在田径运动会整体评价中扣一分,以此类推。
2、各班必须打班旗、玉牌入场,非比赛运动员以班为单位集中于指定位置观察。
3、开幕式各班以六路纵队排列入场,要求服装整齐、精神饱满、步伐整齐、口号宏亮。
4、观众席位置规定:全体学生集中于田径场中央观赛。
5、运动会期间,拟请高一(10)班负责大会司令台器材的搬放与保管工作。
6、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仲裁委员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