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当前位置:校园动态首页 >> 德育视窗 >> 德育成果 >>
  • 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
  •  2004-10-25 16:06:20  作者:档案室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浏览次数:0  网友评论0
  •  文字大小:【】【】【】 评分等级:3
  •  

    一、组织领导。学习中心组由学校党委组成,党委书记兼任学习小组组长。组长是抓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,对整个中心组学习工作负责,与全体成员一道制定学习计划,确定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,并主持中心组的学习和研讨。学习成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,须经学习组长同意,方可准假。

    二、学习要求。中心组学习要切实做到“五个有”。即有年度学习计划、有学习出勤登记、有个人学习专用笔记、有集中学习讨论记录、有学习体会文章,并做好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。

    三、学习形式。中心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两种形式。集中学习主要采取封闭形式进行,集中精力学习某一专题,然后进行讨论,设中心发言人,形成书面发言材料。个人自学必须做到:(1)认真学习规定必读的篇目;(2)做好学习笔记,要求每人1万字以上;

    四、学习交流。中心组成员应加强学习交流,学习交流应做到:坦诚相见、互相切磋、取长补短、共同提高,形成讲大局、讲团结、讲协作、讲纪律、讲奉献的良好氛围,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真正做到学有所得,全面推进依法治教、以法治校工作。

    00一年十二月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• 本文引用地址:http://www.hbdyyz.com/article/2004/1025/article_235.html
  • 进入专题:四五普法
  • 责任编辑:
  • 发表评论】 【加入收藏】 【告诉好友】 【打印本页】 【关闭窗口】 【返回顶部
  • 发表评论
  • 评分: 1 2 3 4 5

        
  • ·请遵守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。
  • ·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、损害国家利益、破坏民族团结、破坏国家宗教政策、破坏社会稳定、侮辱、诽谤、教唆、淫秽等内容 。
  • ·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(直接或间接导致的)。
  • ·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