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四五”普法宣传教育学习制度
一、全体教职工,全体在校学生均应自觉积极参加“四五” 普法宣传教育活动,每人每年必须完成30个学时,在学习、辅导考试时,不得旷课、迟到、早退。
二、每名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在“四五”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中要做到有资料、有笔记和有心得体会。
三、在宣传辅导的过程中要做到“四好”即课前预习好、课中听讲好、课后复习好、完成作业好。
四、要文明学习、衣着整洁、严肃安静。
五、每学期结束时各支部对所学内容要认真进行考试,评定出学习成绩,作好记载。
六、“四五”普法宣传教育学习阶段结束时,要进行全面总结、考核、评选优秀学员,大力表扬先进。
“四五”普法宣传教育学习考勤制度
一、在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时,学习辅导应对参加的教职工、学生严格执行考勤制度,各支部要做好情况记载。
二、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或中途要离开,必须请假,凡未请假而不参加学习的作旷课处理,学习内容必须补上。
三、每学期将考勤情况公布一次,并严格按学校奖惩制度进行兑现。
四、不能全勤参加学习辅导的,年终考核教职工不能评优;学生不能评为“三好学生”。
“四五”普法档案工作制度
全国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已经开始,为了更好地落实“四五”普法的各项工作,为二○○五年接受上级对我校普法工作的验收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归档范围:凡是在“四五”普法期间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有关文件材料,均属归档范围。
二、归档时间:2001年12月底将“四五”普法规划、实施方案、计划、总结、领导小组成员等准备阶段的材料上交档案室以备查。以后形成的材料如:学习资料、试卷、辅导讲座材料、总结、考勤记载、广播稿、法律知识竞赛等,本着随时形成随时归档的原则,迅速交学校档案室存查。
三、归档要求:文件材料齐全完整,能打印的尽量打印(底稿一并存入),凡属书写材料,字迹均要求用碳素墨水,不得使用“三色笔”,字迹工整清晰,保证归档文件的质量。
4、归档份数:一般归入二份,另负责普法工作的人员自存一份,待验收合格后将检查材料装订成册一并存入档案室,作永久佐证材料存查。
“四五”普法教育培训、考试、考核制度
一、凡本校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,必须接受普法辅导活动,对培训、辅导、考试,每学期考核一次,并做记载,“四五”普法阶段结束时,全面总结考核。
二、凡参加各级普法培训的辅导员,要认真积极参加培训。培训结束后,要认真组织好辅导课,认真做好宣传教育。
三、考核、通过考试与综合评定形式进行。
四、考试成绩,通过对本学期所学法律法规内容的考试而定。
五、综合评定,由普法领导小组根据教职工和学生的考试成绩、学习小结与实际表现综合评议,按“优、良、一般、差”评定出等级。记入档案,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。并与评优表模挂钩兑现。

